面對至親離世,初次處理籌備喪禮儀式時往往手足無措,不知道該如何著手。本文將詳盡介紹從申領文件到殯儀流程安排的每一個步驟,讓您逐步了解並順利完成這一過程。
辦理身後事首要步驟|辦理死亡登記
在親人過世後的14天內,最重要的就是為其辦理死亡登記,這是辦理身後事的一部分。在香港,辦理死亡登記可分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兩種,兩者的辦理方式有所不同。
自然死亡
在醫院留醫超過24小時且死因明確的情況下,屬自然死亡。在死者去世前的最後患病期間,主診醫生會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死者的親屬或朋友需在死者去世後24小時內,攜帶該證明書到任何一間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
- 申請人身份證
- 先人身份證
- 主診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 適用於火葬的「醫學證明書」(表格2)
非自然死亡
若入院不超過24小時、死因不明確(如手術途中死亡、嬰兒夭折等)或因意外死亡,此類個案會轉交死因裁判法庭。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進一步檢驗和調查,通常需時1至6個月。有需要時,法醫會為遺體進行驗屍。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在1個星期內辦理登記,並書面通知死者親屬。親屬只可在金鐘生死登記總處辦理,並在收到通知後到任何一間死亡登記處領取死亡證。
如何申請死亡證明書
如屬自然死亡個案,死者的親屬或朋友可先到死者離世的醫院領取《死因醫學證明書》,屆時需帶備你和死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如選擇火葬,亦需申請《醫學證明書(火葬)》。親屬須帶備以下文件前往由食物環境衛生署、入境事務處及衛生署聯合設立的服務辦事處辦理死亡登記。完成登記後,申請人會獲發《死亡登記證明書》、《死亡登記核證副本》、《火葬紙》或《土葬紙》。所需文件包括: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
- 死者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
- 主診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 《醫學證明書(火葬)》(表格2)
如屬非自然死亡個案,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會簽發《授權埋葬/火葬屍體命令證明書》,死亡登記官亦會為個案辦理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親屬,親屬便可到生死登記處領取死亡證。
辦理死亡登記所需時間
如屬自然死亡個案,辦理死亡登記一般需時30分鐘,而死亡證明可在10分鐘內簽發。相對於自然死亡,若屬非自然死亡個案,死因裁判官一般需要1至6個月時間裁定死因。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在1個星期內登記該宗死亡個案,並發信通知死者親屬。這段時間的差異對於家庭成員而言,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因此了解此過程能夠幫助親友更好地應對困難時期。
全港死亡登記處地址
- 生死登記總處
香港金鐘道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一般死亡登記服務只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上午10時至下午12時30分提供。 - 港島死亡登記處
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 - 九龍死亡登記處
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喪禮流程|安排喪禮
選擇殮葬商須知
- 所有從事火葬或埋葬服務者,必須持有食環署頒發的有效殮葬商牌照。目前,全港約有130間持牌殮葬商,其名單及地址可在食環署網站查閱。
- 其中有7間持有殯儀館牌照的殮葬商,也提供殮房和禮堂等設施。其他的持牌殮葬商則提供運送遺體、安排喪禮等服務。
- 殮葬商的職員通常會協助處理如火葬或土葬的相關文件及手續,包括:
- 領取「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2](俗稱「行街紙」)
- 領取「火葬許可證」[表格 3]
- 預訂火化時段或土葬地點
選擇合適宗教儀式
在安排身後事時,需要綜合考慮文化習俗、宗教信仰、親人的意願和經濟狀況。常見的喪禮儀式分為以下幾類:
- 佛教和道教:許多中國家庭根據傳統信仰選擇佛教或道教儀式。法事參加人數沒有固定規定,取決於家屬的偏好,一般費用可能已包含基本的紙紮用品。
- 基督教和天主教:此類喪禮通常在教堂或殯儀館舉行,由已故者生前所屬教會的神職人員主持,包括彌撒、安息禮拜、追思環節,以及詩歌班唱詩或祈禱等。
- 無宗教儀式:這些喪禮不遵循任何宗教儀式或傳統,程序比較靈活,通常只在靈堂內放置先人照片供弔唁,佈置上保持簡潔。
喪禮流程|火葬與土葬的申請指南
火葬爐預訂申請
親身遞交申請 | 網上預定火葬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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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格 | 申請安排私人火葬 [FEHB 135] | 申請人可透過食環署的「網上火葬申請及預付費用系統 2.0」,即時填寫火化服務申請表格[FEHD135],並於網上預付火葬費用。完成資料填寫及付款後,申請人須親臨「火葬預訂辦事處」,提交已簽署的申請表格、網上預付費用收據及相關文件(如死亡證、火葬許可證等)正本,以便辦理先人的火葬服務。此程序不僅提升申請的便利性,也節省時間。 | ||
處理時間 | 一般需時30分鐘 |
聯合辦事處
為方便市民,食物環境衞生署、入境事務處及衞生署組成聯合辦事處,申請人可以親自前往專門處理一般自然死亡個案的「聯合辦事處」辦理手續。家屬可以選擇在港島聯合辦事處或九龍聯合辦事處辦理自然死亡個案的死亡登記、申請和安排火葬,並且可以領取申請土葬所需的證明書。
港島聯合辦事處 | 九龍聯合辦事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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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 胡忠大廈18樓 |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 ||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及 下午2時至4時30分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骨灰後續處理
火化後,家屬可選擇不同的方式處理和存放先人骨灰,包括以下選項:
- 安放入政府或私人的骨灰龕位:
- 政府最新的骨灰龕位首次申請的使用年期為20年,到期後可每10年續期。
- 政府提供的龕位分為標準位(最多可存放2位先人)和大型位(最多可存放4位先人)。如已有直系親屬獲配食環署龕位且仍有空位,逝者骨灰可合葬。
- 私人骨灰安置所視乎場地而有所不同,詳情請向各場地查詢。
- 綠色殯葬:
- 香港政府主要提供海葬及紀念花園撒灰兩種環保殯葬方法,旨在將骨灰回歸自然。
- 海葬需向食環署申請,於指定時間進行,並提供每月四次的免費航程供家屬撒灰。
- 花園撒灰可將骨灰撒於指定紀念花園,並可在紀念花園裝設牌匾。華永會亦提供花園撒灰及紀念牆立碑服務。
- 私人公司亦有提供海外冰葬、水焚法或樹葬等環保殯葬方式。
- 骨灰暫存:
- 由於龕位不足,部分機構、宗教場所或慈善團體提供暫存服務。食環署也提供3、6或12個月的續期暫存服務,收費每月80元。
申請墳場墓地
公營墳場
根據現行規定,公眾墳場安葬期滿六年後需撿拾骨殖(即「執骨」)。以下是由食環署管理並可申請土葬的公眾墳場:
- 和合石墳場
- 長洲墳場*
- 大澳墳場*
- 梅窩禮智園墳場*
(* 申請於長洲、大澳或梅窩禮智園墳場土葬,先人須為離島區原居民或在當地連續居住的居民,或為他們的未成年子女,並需提供鄉事委員會證明文件。)
- 預約落葬日期:申請人或所聘用的持牌殮葬商需與擬安葬遺體的相關墳場辦事處預約安葬日期
- 提交文件:在安葬當日,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文件至墳場辦事處辦理手續:
- 填妥的「申請安葬於公眾墳場」表格 [FEHB 144],註明所聘用的持牌殮葬商資料並加蓋認可印鑑;
- 「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 10] 正本,或
- 「授權埋葬屍體命令證明書」[表格 11] 正本。
- 額外文件(如適用於離島區墳場):
- 有合法遺產代理人或最近親的法定聲明文件證明先人為離島區原居民或當地連續居住居民;
- 長洲鄉事委員會或其他相關鄉事委員會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私營墳場
私營墳場的墓地主要有兩種類型:永久墓地和需定期「執骨」的墓地。
申請私營墳場墓地的主要步驟:
- 確認墓地類型:
選擇永久性或需定期維護的墓地。 - 聯繫墳場管理:
向指定的墳場管理機構詢問申請和收費詳情。 - 提交申請:
根據管理機構提供的程序提交申請。
香港的私營墳場列表(按地區分類):
港島區
- 哥連臣角天主教墳場*
- 哥連臣角回教墳場
- 哥連臣角香港佛教墳場*
- 跑馬地天主教墳場*
- 跑馬地巴西墳場
- 跑馬地印度墳場
- 跑馬地回教墳場
- 跑馬地猶太墳場
- 摩星嶺昭遠墳場*
- 薄扶林道華人基督教墳場*
九龍區
- 長沙灣天主教墳場*
- 嘉林邊道華人基督教墳場*
新界區
- 荃灣全完堂墳場*
- 西貢天主教墳場*
- 青山基督教墳場
- 崇謙堂崇真會基督教墳場*
- 道風山基督教墳場*
離島區
- 長洲天主教墳場*
- 長洲基督教墳場*
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營辦
- 香港仔華人永遠墳場*
- 哥連臣角華人永遠墳場*
- 荃灣華人永遠墳場*
- 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
* 同時設有骨灰龕
注意事項
- 妥善保管重要文件:
確保先人的身份證和死亡證明等文件的安全,以防丟失或誤用,這對喪禮手續和後續安排至關重要。避免將文件交給未經許可的他人。 - 冷靜決策:
與喪禮服務商討論時保持冷靜,不要因一時情緒或他人勸誘而倉促做決定。慎重考慮所有選項,並與家屬達成共識後再行動。 - 經濟合理選擇:
根據經濟能力選擇合適的喪禮服務和儀式,不必為攀比而超出預算,確保對逝者的敬意同時不增加家庭負擔。 - 選擇合適棺木:
若選擇火葬,可選用薄木質、實惠的棺木,既符合需求,又能節省費用。 - 了解收費明細:
詢問殯儀服務的具體收費,確保費用透明,以避免爭議。關注套餐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潛在雜項開支。 - 達成家屬共識:
做任何決定前,與家屬充分溝通並達成共識,以避免造成金錢損失或不必要麻煩。